2019年5月22日,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该镇一无名电镀作坊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作坊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负责人已经潜逃。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将其逮捕。
据介绍,该作坊主要开展建成电镀抛光生产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1条电镀线、1台抛光机及1个废水集水池。检查当天,生产车间内有多桶镀铬原料,3名工人正在作坊内生产,现场电镀生产线及抛光机正常生产。执法人员对该作坊进行管道排查,发现该作坊集水池内有一个移动泵及一条软管,循迹跟踪发现软管通向作坊界外,而作坊界外有一下水道直通外环境。发现违法行为后,执法人员立即通知黄圃镇公安分局到现场协助处理,民警到达现场时作坊负责人已逃离现场。
执法人员对该作坊的车间集水池及车间外的下水道进行采样,并送到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分析监测,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据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分析,该作坊排放的废水中重金属铜、六价铬、总铬,超过了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地区的废水排放标准。
案发后,该作坊负责人一直潜逃,经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公安分局取证,成功锁定当事人身份信息,2020年10月30日成功抓获无名电镀作坊当事人骆某。
2020年12月2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商请黄圃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骆某污染环境案提供技术支持,执法人员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建议,聘请了省内专家出具专业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
为有效打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2021年1月27日,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骆某进行提审,犯罪嫌疑人骆某对设施暗管排放电镀废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将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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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 陈彦
◆二审: 彭晓剑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