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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管制药品。为加强医疗机构的麻精药品管理工作,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流入非法渠道,火炬开发区卫生监督所近日对区内使用麻精药品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规范开展。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规范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等管理环节;未发现麻精药品丢失、被盗事件。
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自查、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未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麻精药品的使用未建立专册登记、处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麻精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梳理隐患漏洞,制订完善麻精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在满足临床需求的同时,防止麻精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目前火炬区使用麻精药品的医疗机构共计18家,其中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有5家,其余13家医疗机构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结合日常监督,持续开展对麻精药品管理的督导工作。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周映夏 通讯员 唐虎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沙玉兰
◆二审:曾淑花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