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在北京市西城区等73个区(市、县、旗)开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实施县级试点工作。中山市石岐街道“榜上有名”。
据悉,早在2019年10月,团中央在河北省滦州市、上海市徐汇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河南省内乡县、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四川省资中县等7个县(市、区)开展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县级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在市县一级纵深实施,经本级党委申请、省级团委推荐,团中央书记处批准,近日决定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试点范围。
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陈涛表示,石岐街道有幸入选全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实施县级试点地区,将坚持党管青年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体系,聚焦青年关切,围绕思想引领、文化传承、创业就业、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推出石岐青年发展“十项计划”,发布“石岐青年发展20条”,促进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机制更加完善,青年政治素养和发展水平更加全面,青年创业就业和社会融入更加活跃,青年文化传承和发展更加特色,青年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更加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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