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中山市石岐公安分局接报称,有人通过QQ、微信等通讯工具推销售卖盗版的音乐类教材书籍。石岐公安分局迅速立案侦查,深入研判落地,成功发现该供应商的经营点和嫌疑人。
经过周密部署,10月13日16时许,石岐警方开展收网抓捕行动。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派出所的协助下,在石井镇潭村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姚某(男,41岁,湖北省襄阳市人)、朱某(男,33岁,湖北省潜江市人)抓获,并通过现场搜查,在储存仓库内查获音乐类的疑似盗版书籍2万4千余本和光碟光盘1千3百余张。
经查,姚某、朱某于2015年合伙在广州市白云区潭村某仓库储存音乐乐器配件、音乐类盗版光碟光盘和盗版书籍,由姚某负责联系生产商入货和买家,由朱某负责在仓库打包发快递快件进行邮寄销售,分工明确,该二人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2016年1月起至2020年10月12日止,通过非法贩卖该批音乐教材合计销售毛利高达170多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朱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陈堃源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唐益
◆二审:蓝运良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