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2日从黄圃镇了解到,该镇两名需要居家隔离的人员不遵守规定,经防疫工作人员反复劝说依然我行我素,最终被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月7日,中山市发布《关于实行疫情管控“十严”措施的通告》,其中第八条规定:隔离检测措施一律从严。从疫情重点区域返回或曾途经疫情重点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居家隔离14天。实施封闭式硬隔离,隔离期间严禁外出。对于违反隔离规定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居住小区、村(社区)负责做好相关服务、管控和监督。
褚某和妻子范某住在黄圃镇新丰南路某住宅。日前,两人从湖北返回黄圃。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两人需自行居家隔离。虽然两人没有出现发烧等不适症状,但在居家隔离期间,褚某和妻子范某不听从卫计部门、公安民警的多次劝说,不遵守居家隔离的规定,未脱离14天观察期便擅自出门外出活动。
为了疫情防控需要,黄圃公安分局疫情防控专班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计局到现场处置,将两人强制送到指定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黄圃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主动配合防疫工作是每一位群众应尽的义务,也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中山市《关于实行疫情管控“十严”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一起携手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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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黄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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