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
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
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分阶段复工复产,
坦洲镇切实贯彻执行我市
应对疫情稳企安商“20条”政策措施,
尽最大努力帮助全镇
各类市场主体对冲疫情影响,
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
坦洲镇迅速成立加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管理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负责跟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方面工作。主要从4个方面严格防控工作:
▲审查企业复工备案申请
审查企业复工备案申请,分析研判企业复工形势,统筹协调解决复工存在的问题,汇总相关情况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提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发布相关防控指引,指导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发热或可疑病例,防止出现聚集或暴发疫情。
▲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
▲检查企业复工后防控工作
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对口行业、对口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组织实施备案核查,检查复工后防控工作、协调解决企业诉求、保障重点企业复工。
▲分区巡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组织经信、发改、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成立7个工作组,落实每日分片区巡查机制,查处全镇违规复工企业。同时,全面排查、化解影响企业生产的各类风险矛盾,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援助。
专项工作组召集分管部门负责人商讨研究企业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充分吃透、消化中山疫情防控“十严”措施主要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机制和巡查方案。
发动商会、个私协、青企力量引导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积极与镇商会、个私协、青企等沟通,要求其会员单位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坦洲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企业复工实施备案制、名录制、承诺制等“三个制度”,企业复工需按要求进行备案,备案未获批准的企业不能复工;企业复工必须上报复工员工花名册;企业对提供的名录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出承诺,未承诺不予受理备案。
按企业类型安排有序复工,优先在第一阶段(2月10日-22日)安排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企业办理复工备案手续。
坦洲镇商会、青企等均向会员企业发布倡议书,倡议各企业延迟至3月1日复工,提前回流人员必须隔离14天,企业实行封闭管理,继续减少人员的流动和聚集。
2月9日-10日,共出动工作人员30人次,分片区对镇内工业企业复工情况进行巡查,巡查企业360家,发现2家企业未经报备提前复工,已当场责令关门停工。处理企业擅自复工电话投诉1起。
◆文/图 钟坦宣
◆编辑:陈吉春
◆二审:方嘉雯
◆三审:赖有生
◆来源:坦洲镇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