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选民的一封信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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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选民:

你们好!

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各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即将任期届满,按照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统一选举日为2021年11月19日。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将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确认选民资格的法定程序,凡是年满十八周岁(2003年11月19日前出生),户籍在中山市、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可以选择在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各选区于2021年10月29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

二、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选举人大代表要经过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阶段。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依法推荐本选区代表候选人。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数均不得超过所在选区应选代表名额。2021年11月3日前在各选区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2021年11月11日前公布经法律规定和程序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

三、关于投票选举。每位选民务必在2021年11月19日这一天安排好工作,按规定时间到所在选区指定的地点参加投票选举。

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敬请广大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活动,为选好人大代表依法投下自己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中山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汪佳 
◆二审:朱晖 
◆三审: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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