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李龙建议:切实解决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扰民问题
栏目:健康 来源: 发布:2021-01-24

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来自中山的省人大代表李龙聚焦民生话题,提出了“关于解决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扰民的建议”。李龙认为,居民小区群众集体投诉餐饮店油烟污染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应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李龙指出,由于房地产开发前期追求利益最大化,建设的商住小区沿街商铺大多未配套内置专用烟道,商住小区大多存在“上楼下铺”的商业配套,即一层沿街商铺为餐饮店,二层以上为住宅。此类住宅的投诉最为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第二款中指出,“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尽管有相关条款,但该条款执行难度大,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民生。由于相关法规的不完善,油烟扰民行为一般要经过较长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程序才能予以制止,且由于在源头上缺乏必要的限制,相关违法经营情况屡禁不绝,群众迫切诉求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另外,根据调研,商铺的整改也难以改善扰民状况。如加装烟囱,一般商品房在6-7层高,加装烟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普遍受到楼上住户和楼盘物业反对,无法加装,且无政策可依。有烧烤商铺整改中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由于气体要流动,下水管道要寻找出口,部分整改导致油烟从居民厕所、地漏排出来,导致油烟、下水道的臭味排入2楼等楼层居民家里。

李龙建议,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源头管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应将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查内容,苏州市已有该方面探索,我省可参照执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在餐饮企业工商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环节告知申请单位有关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的要求,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相关证照,避免餐饮业经营者因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面临关闭,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从源头上减少餐饮油烟扰民情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李龙说,目前我省相关餐饮服务项目的存量基数大,建议以信访部门为主办牵头单位,围绕信访为线索,开展重点执法工作。一方面宣传教育为主,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另一方面对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第二款情形的餐饮服务项目予以立案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建议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主办牵头单位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对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整治。他还建议疏堵结合,以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划分烧烤餐饮区域,避免不必要的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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