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在辖区内主要经营活动为建筑业活动的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需要参与五经普建筑业普查。
注意:以下几类活动,均不属于建筑业活动,不可纳入建筑业行业。一是工程管理服务。指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项目策划、投资与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等服务。二是工程监理服务。三是工程勘察活动。指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查和咨询等活动。四是工程设计活动。五是规划设计管理。
建筑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社会经济活动所在地(实际经营地、实际运营地)县级区域参加普查。
(一)签订合同额
1.签订合同额为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值,不包括境外合同。
例如:一个建筑业法人A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B,则这部分工程的合同额由A企业填报,B企业不填报。(谁签谁填报,签必须是同建设单位签订)
5.建筑业总产值按照“形象进度法”进行统计,反映当前报告期内企业施工工作量,不是工程结算收入,不能用企业当期营业收入带代替建筑业总产值的上报,应按统计制度要求,用建设单位和监理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