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启动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栏目:中山商务 来源:中山+ 记者 徐世球 发布:2023-12-18

为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商务厅将认定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企业。近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了认定的基本条件,还将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细分为引领型和成长型,同时将企业细分为龙头型和成长型,并明确了基本条件之外的附加条件。

中山“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展示交易”门店。(资料图片)记者 冯明旻 摄

申请认定广东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需符合系列基本条件,譬如园区规划科学合理,功能定位准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特色明显;园区建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驻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公共配套服务;园区配备一定数量专职管理人员等。

《通知》还根据产业园区的类型进行了细分,并明确了附加条件:

如申请认定为引领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要求园区运营时间3年以上,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园区跨境电商企业不少于30家,园区入驻企业总数80家以上;园区跨境电商交易型企业在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数量不少于15家。此外,园区近两年年均跨境电商交易额不低于30亿元,近两年年均交易总额100亿元以上。

如申请认定为成长型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要求园区运营时间2年以上,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园区跨境电商企业不少于10家,园区入驻企业总数50家以上;园区跨境电商交易型企业在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数量不少于5家。此外,申请这一类型的中山跨境电商园区近两年年均跨境电商交易额不低于5亿元,近两年年均交易总额20亿元以上。

《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认定类型也进行了细分:

申请认定为龙头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须注册经营2年以上,近2年跨境电商年均交易额50亿元以上,年均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同时,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要求在10个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自有品牌5个以上且近2年年均销售额1亿元以上。

申请认定为成长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要求注册经营2年以上,近2年跨境电商年均交易额10亿元以上,年均纳税额200万元以上。如果是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还要求在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自有品牌3个以上且近2年年均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

近年来,中山市多措并举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利用电子商务实现转型升级,提升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2020年,中山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不断探索、形成与中山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服务和政策支持体系,优化通关营商环境。2022年,中山美居电商园成为中山首家入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园区。


编辑 周振捷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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