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法院:“三加三”方式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栏目:法观中山 来源:中山日报 通讯员 刘沛雅 唐春玉 发布:2023-12-26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保护司法人员远离违法“高压线”。

据了解,中山法院正以“三加三”工作法,即三个强化三个着力,扎实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三个规定”填报数量逐月递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习惯正逐步形成,遵守执行“三个规定”已逐渐成为全市法院干警的强烈共识,干警队伍精神风貌和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强化宣传教育 增强自律意识

着力筑牢思想防线

全市法院建立常态化的专题学习培训制度,将“三个规定”作为入职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必修课,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帮助法院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澄清模糊认识;

结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法院工作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心存敬畏戒惧、不碰底线红线;

中山法院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视频、漫画、工作动态,制定“三个规定”版微信表情包,在立案大厅向办事群众发放《“三个规定”告知书》,强化社会认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监督检查 严明纪律要求

着力压实责任链条

全市法院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组重大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记录报告,规范对外交往,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同时,将执行“三个规定”和回避制度等情况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强化警示震慑、督导推动作用,打造法院铁军;

此外,中山法院加强对落实回避制度的监督,对干警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离任人员从业情况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抽查核查,及时跟进监管,做到不留死角。

强化问题导向 堵塞制度漏洞

着力形成长效机制

针对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山法院加强研判分析,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制定《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办法》《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辞去公职人员向本院请托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细化工作举措,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针对违规干预司法监督难的问题,中山法院制定《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将涉“三个规定”事项纳入廉政监督卡监督范围,该表格随案发放,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黄凡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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