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合力!中山构建“民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栏目:法观中山 来源:中山+ 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邓颂安 张颖 发布: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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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中山市司法局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关于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座谈会暨签约仪式,旨在汇聚两部门力量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双向衔接,推动职能互补与效用最大化,更好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签约仪式现场。 通讯员供图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市司法局与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便开始探索建立该机制。市法律援助处在受理案件时,如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并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可在尊重当事人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给检察机关。

家住石岐街道的小红(化名)是一名残障人士,从2014年起被丈夫家暴导致伤残加重。后续数年间,其父母发现她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每况愈下,认为这是男方长期怠于履行扶养、照料妻子的义务且存在虐待行为所致。2022年10月,小红及其父母到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希望依法指定小红的监护人为其父亲。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从市法律援助处获取上述线索后,立即组成办案组详细了解案情,经审查作出了支持起诉决定。指定监护人需对小红的民事能力进行鉴定,可小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承担鉴定费用。考虑到这一情况,市第一市区检察院首次在支持起诉案件中启动委托鉴定程序,并说服鉴定机构免除了小红的全部相关鉴定费用,为其家庭提供法律和经济上的双重帮助,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2件,启动支持起诉30件,案件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离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均获法院采纳。

在市检察院的支持和指导下,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在总结前期实践经验基础上,经充分沟通协商后联签《意见》,共建“民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规定了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线索的双向移送、办理结果反馈、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联络、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将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分工加强协作配合,为有起诉维权意愿,但诉讼能力较弱的特殊群体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促进诉权实质意义上的平等。

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检察长余力表示,《意见》为规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接下来,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将切实发挥检察能动性强化与市司法局的联动协作,共同搭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桥梁。

知识链接: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实际生活中,部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消费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诉讼能力较弱,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或者不敢起诉维权。检察机关可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出席法庭等方式为特殊群体维权提供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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