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中山这几家酒楼、海鲜档销售的鱼虾抽检不合格
栏目:教育 来源: 发布:2020-08-05

8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今年第32期食品抽检信息。该局对我市食品经营环节的八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饼干、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和罐头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样检验项目样品153批次,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市市场监管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36批次,不合格5批次;饼干16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肉制品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0批次,豆制品18批次,罐头25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食用农产品5批次分别为:

中山市味力丽晶轩酒楼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81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板芙镇锦泉海鲜档销售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4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板芙镇松树林海鲜饭店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7.8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板芙镇国靖水产品档销售的海鲈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0.76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南区绿欣百货店销售的黄骨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0.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食品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禁非法添加和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钟世坚
◆图/通讯员 提供
◆编辑:曾淑花
◆编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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