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长买短”偷逃高速费,中山一网约车司机被判诈骗罪
栏目:文明创建 来源:中山+ 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刘洁滢 刘丽燕 发布:2024-04-18

一辆车在5个月内有90多次异常刷卡记录,系统显示其每次都在邻近的两个高速收费站进出且行驶时间过长。这是ETC系统登记出错,还是另有猫腻?4月18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简称“中山二区检”)获悉了一起案件,一名网约车司机因多次偷逃高速通行费被判刑。

时间回拨到2021年11月,网约车司机黄某找到了一条跑长途单降低成本的“捷径”——通过非法渠道办理2套ETC设备,接到跨市打车订单后,载客从甲地到乙地时,同时刷2张ETC卡进入高速公路,驶出收费站时仅刷A卡正常结算出站,待下一订单从乙地载客返回甲地时,先刷A卡进入收费站,再从邻近甲地的收费站刷B卡出站。

2022年4月,一高速收费站发现黄某的小轿车存在ETC异常刷卡、涉嫌偷逃高速费的行为,遂将该车列入黑名单,并于同年6月的一天将该车截停在高速收费站。当时,黄某矢口否认偷逃高速费,并拒绝补缴欠款。双方僵持不下,收费站工作人员只好报警。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间,黄某交替使用2套ETC设备进出高速收费站,先后90多次以“跑长买短”的方法偷逃高速费共计1.4万余元。2023年5月,案件移送中山二区检审查起诉,同年6月,该院对黄某提起公诉。最终,市第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目前市面上的网约车越来越多,是否还有类似情况存在?怎样才能有效杜绝偷逃高速通行费行为?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并未停下脚步,而是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积极开展走访调查。在与案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时,中山二区检提出厘清监管职责、运用大数据筛查赋能、及时进行数据共享合力追赃等建议,并于今年3月向案涉单位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案涉单位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升级ETC系统、增加识别和过滤重复使用ETC设备功能等措施,预防一车使用多个ETC设备偷逃、骗取通行费的违法行为。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朱晖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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