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中山市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意见出台...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2-02-18

2022年2月15日,在中山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中府〔2022〕15号)发布。据市金融局介绍,此次新修订出台政策,加强了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政企同心做大中山资本市场,助力中山高质量发展。政策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较2021年翻一番,上市后备企业不少于200家,直接融资比例有效提高,全力打造资本市场中山板块。 

    现状    
境内外上市公司累计35家

据市金融局统计,目前,我市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稳步推进。2021年,三和管桩、华利集团先后在深交所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邦盛北斗迁入我市,资本市场“中山板块”成员不断增加。华利集团成为我市首家市值超千亿元的上市公司。至年底,境内外上市公司累计3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7家,687家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梯队式发展并已具一定规模。

通过上市,企业直接融资持续提升。截至年末,全市累计直接融资额超1043亿元,其中2021年新增直接融资超125亿元,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产、改善现金流,提升公司质量。

全市股权投资行业平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股权投资基金79只,基金管理机构29家,合计资金规模约240亿元,支持产业进一步发展。 

    助推    
形成强支撑体系助企上市

近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发展,《证券法》修订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等,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为更好地适应资本市场新形势,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市金融局对2019年出台上市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新出台政策对原有政策工作目标、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条款等方面进行完善调整,形成比较全面、系统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支撑体系,更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这次政策修订主要加大了奖励力度,拓宽了政策宽度、提升了措施力度、提高了服务温度。 新政策对企业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以及募资用于本地项目建设、基金投资本市企业等予以补助,其中企业 A 股上市全过程补助 700万-1100万元。

企业A股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分三阶段予以补助,完成辅导备案、上市申请获正式受理、经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每个阶段分别给予200万元补助,共600万元。

为进一步吸引辖外上市公司迁入,提高相关补助额度至500万元。

结合新三板分层管理制度,突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对企业新三板挂牌补助条款调整为新三板挂牌补助50万元,进入创新层再增加补助30万元。

按照国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工作部署,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发展,结合周边地市的做法,增加“企业完成股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正式挂牌,给予补助5万元”的补助条款。

除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我市还加大了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服务。去年,市政府与广发证券、中信证券等8家重点券商签署合作协议,市金融局与深交所签订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服务共建合作协议,整合多方资源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服务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搭建起资本运营服务平台。在金融支持方面,目前中山市产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调整完善,母基金组建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已制定出台《中山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中金〔2021〕133号),与澳门国际投资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鼓励澳门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政策干货    

   10条措施一竿到底服务 

1.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的协调引导作用,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全力支持企业上市。

2.强化企业资源储备。深挖上市后备资源,相关政策向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倾斜。

3.加强协调服务。为企业改制过程的审批等相关事项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同时加强与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互联互通。

 4.优化资源配置。优先解决上市公司、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5.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提升政务效能,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着力降低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各项成本。

6.妥善处理历史问题。建立和完善“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工作机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 

7.致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督促上市公司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同时引导上市公司运用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8.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平稳发展。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扎根中山健康发展。

9.支持股权投资。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本市企业,助推本市企业快速发展。以母子基金形式,撬动社会资本,壮大产业资本聚集,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10.营造良好氛围。落实镇街对企业的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各镇街在促进企业上市工作上奋发争先的工作范围。加大上市政策宣传力度,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 

  推出全过程8项补助  

1.A股上市补助。企业在A股(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分辅导备案、申报、上市三阶段予以每阶段200万元补助,三阶段合共600万元补助。

 2.A股融资补助。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融资且所募资金投资中山项目,根据募投金额给予100至500万元补助。

3.企业迁入补助。企业采用买壳、借壳方式在A股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以及外地上市公司直接将注册地迁入,持续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我市纳税的,给予500万元补助。

4.港股上市补助。企业成功在香港主板(H股)直接上市的,给予200万元补助。募资用于中山项目建设,参照A股上市公司募投标准予以补助。

5.境外间接上市补助。营运总部在本市的企业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实现间接上市,募资用于中山项目建设,参照A股上市公司募投标准予以补助。

6.新三板挂牌补助。企业新三板挂牌,给予50万元补助,进入创新层再增加30万元补助。新三板挂牌企业募资用于中山项目建设,给予30-50万元补助。

7.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补助。企业完成股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正式挂牌,给予5万元补助。挂牌企业募资用于中山项目建设,按投资总额的1%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可达20万元。

8.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补助。经备案并在我市依法登记、纳税的股权投资基金,对我市企业年度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缴投资金额的1%予以补助。单个股权投资基金补助金额累计最高可达200万元。


◆文/黄凡 高畅
◆编辑:陈吉春
◆二审:方嘉雯
◆三审:陈伟波
◆终审:赖友生
◆来源:中山日报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中山结束防汛(防暴雨)应急响应
11402人浏览   2024-05-05
雅令 | 古韵飞花令之立夏
原创 11211人浏览   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