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今年6月,省政府同意中山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撤销东升镇和小榄镇,设立新的小榄镇;撤销民众镇、南朗镇,设立民众街道、南朗街道。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民政厅批准,决定撤销中山市原东升镇、民众镇、南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原东升镇的婚姻登记业务由小榄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承接,原东升镇户籍居民如需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请到小榄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原民众镇、南朗镇的婚姻登记业务由市婚姻登记中心承接,民众街道、南朗街道的户籍居民如需办理婚姻登记事务,请到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此外,中山市已实施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原东升镇及民众街道、南朗街道的户籍居民也可就近选择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