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怎么样?执法检查结果来了
栏目:推荐 来源: 发布: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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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9月份,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瑞麟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山市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实地察看、座谈走访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组分赴三乡镇、火炬开发区、东凤镇、西区街道,深入街道、社区、小区实地检查。在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召开5次座谈会,分别听取政府、物业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并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等基层代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中山市物业服务企业有600多家,物业管理项目有1557个,其中住宅小区1057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490个,推动127个物业小区成立党支部,组建物业管理行业志愿队108支。

中山市坚持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物业管理行业治理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行业治理,组织开发了中山市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

相关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多次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专项检查。

存在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尽管中山市在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如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宣传不够、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偏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组织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物业服务企业良莠不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度大,物业管理发展不平衡等。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谋划和研究,加大对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指导,完善市、镇、多部门的物业纠纷联动协调制度,加快推进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促进业主自治自律、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肃查处侵占和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积极培育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物业管理发展环境。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曾嘉慧 
◆二审: 朱晖
◆三审: 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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