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犯危险驾驶罪,被中山法院判了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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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上午9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审理了10件危险驾驶罪案,半小时内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10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以45天到5个月拘役不等,处罚金3000元-9000元不等。 

记者现场看到,庭审过程中法官简化庭审程序,重点核对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进行普法教育,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由于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官遂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开庭逐案审理,并当庭宣判。 

记者注意到,本次集中审判的10名被告中,8人被判以缓刑3个月,两人被判处实刑。被判处实刑的李姓被告人当庭表示知错,并向法官提出希望被判处缓刑,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连续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不适用缓刑。原来其去年9月8日醉驾被抓,尚未审判,同年12月13日再次酒驾被抓。 

另一名被判处实刑的杨姓被告人,先后4次醉驾被查,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款9000元。庭审中,法官姜国卫称原本应该依法按最高刑期6个月判决,但是公诉人称其认罪态度较好,建议减轻其处罚,所以判处拘役5个月。

姜国卫接受采访时称,10件危险驾驶罪的类型化案件集中开庭,仅用30分钟即审结,在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提升了审判效率,使案件审理驶入刑事速裁“快车道”。他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要引以为戒,学法、懂法、守法,消除侥幸心理,切勿拿生命当儿戏,一定要遵章守法,安全驾驶。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王伟 通讯员 苑鹏
◆图+/记者 王伟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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