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充电酿火灾,不仅车主,连房东也被罚了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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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租住在中山市东凤镇的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只因他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引发了火灾,而徐某的房东也因此被处罚。

据了解,8月8日上午10时45分,东凤镇专职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安乐村一出租屋发生火灾,中队立即赶到现场扑救,消防员及时将火扑灭,并疏散出11名租客,现场烧毁电动自行车一台和出租屋内部分墙壁,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火灾原因为租客徐某在出租屋一楼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并进行充电,期间电池发生故障自燃。

虽然处置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但该出租屋管理人李某和车主徐某也要为此付出代价。其中,屋主李某没有落实对徐某进行信息登记和出租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租客徐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屋一楼疏散通道内充电,导致火灾事故发生。8月23日,记者了解到,属地派出所已依法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同时,东凤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屋主李某作出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出租屋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都要注意消防安全,如果出现过失造成火灾,双方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陈伟祺 通讯员 何嘉锐 冯玉芳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曾嘉慧 
◆二审: 朱晖
◆三审: 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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