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遴选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
栏目:推荐 来源: 发布: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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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落实,发挥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的技术支撑作用,中山市拟建设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库,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人选。

据介绍,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主要支持省内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社会组织及有关技术单位中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损害修复等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申请。

具体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领域:下设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类(主要包括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环境法等)6个类别;修复效果评估领域:下设土地、矿产、海洋、地质、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生态修复工程类、生态理论研究类、工程造价审计管理类、其他类4个类别。

入库条件包括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涉及的专业和行业中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较深造诣,熟悉其专业和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拥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具有3年以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承担专家审查、提供技术咨询和方便参加现场踏勘等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等。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库信息进行集中更新,入库专家每届任期五年,可连任,任期届满后,根据需要进行续聘或调整。

专家库按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征集,符合征集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专家信息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7月23日前报送至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51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97489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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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肖欢欢
◆编辑:黄汉英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张鹏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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