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顺口溜、山歌民歌都可以!中山拟征集优秀村规民约
栏目:推荐 来源: 发布: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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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山市民政局拟在全市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宣传活动。

据市民政局介绍,今年年初,中山市277个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3月,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居)完成换届后要重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近期,该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拟开展相关活动,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通知》表示,本次征集范围为村(社区)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体例可包括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

《通知》要求,参加活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需满足下面4个条件:

1.合法合规。制定及修订程序规范,广泛征求民意、组织多方参与,经镇(街道)审核,依法由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报经镇(街道)备案,内容合法合规。

2.引领性强。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既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塑造引领时代新风尚。

3.实操性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能够规范和约束本村(社区)实际工作,有督促、能落实,有两件以上执行案例。

4.效果明显。群众普遍熟知认可,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的整体或某个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通知》表示,本次活动将通过各镇街对辖区范围内各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进行梳理,发掘整理一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由各镇街进行初步筛选后,综合考虑社区类型、规范领域等代表性,向市民政局择优推荐不少于1—2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每篇附2000字以内的典型案例材料及相关照片。市民政局将对各镇街推荐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评选拟评选出10篇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徐钧钻 通讯员 钟民轩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蓝运良
◆终审: 黄少石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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