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修订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购房前这“十四条”需留意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7-13

7月7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修订《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的通知。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为民办实事”民生改革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进行了修订及补充,在中山购买新建商品房要注意这14项事项。

1.清楚自身符合中山市购房条件。

2.了解自身征信情况、贷款资格(银行对购房资金来源包括首付款的要求),确认自身具有相应的购买能力。

3.签订认购协议前应查看现场公示文件(预[现]售证、营业执照、开发资质、销控表、价格备案表及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文件)。

4.清晰了解小区建设、验收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5.了解并接受小区外周边环境(是否存在高压变电站、垃圾处理厂、殡仪馆、教堂、墓地、已建成的交通设施、在建市政工程等)。

6.清楚小区配套设施所在位置(是否存在配电房、公共卫生间、游泳池、垃圾站等)。

7.清楚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

8.认真阅读并清楚、了解、理解与开发企业所签署的购房合同及相关协议。

9.明确知道房屋坐落、房产总价、房屋面积、购房流程及交付条件、交付时间。

10.明确处于限制转让状态的房屋不能办理网签及后续手续。

11.知晓并认可购买商品房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及所缴纳的税费组成。

12.了解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确认所交房款的收款账号与该账号一致。

13.清楚所购房屋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及组合贷款等方式),以及首付不得办理“首付贷”或首付分期。

14.请了解清楚该项目是否具备条件,采取“交房即发证”模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有,请与开发企业友好协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有关事项,并按规定缴交相关税费后,可与企业代表共同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购房人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应了解以上相关事项,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含住宅及非住宅)首次缴纳款项(含定金)前填《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表格。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李丹丹
◆编辑:唐益 
◆二审:张鹏 
◆三审:蓝运良
◆终审:徐小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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