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拿地即开工”,中山将推行施工许可预受理制度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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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制定印发了《中山市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实施方案》(中府办函〔2021〕17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制度,为预受理机制常态化打下良好基础。记者从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推进该项工作,该局推行施工许可预受理制度,通过预受理,压缩用地成交后的审批时间,实现“拿地即开工”。

“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制度”是指拟出让用地出让公告发布后,依用地意向单位的申请,审批部门提前受理开展用地开发建设审批业务,出具预审意见,待项目用地成交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用地意向单位补齐资料,审批部门收回预审意见核发正式证书的审批制度。《方案》实施之日起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业务均可适用预受理制度。新出让用地开发建设预受理制度将项目动工前须办理的审批业务提前至土地成交前受理审核,大大压缩成交后的审批时间,加快项目落地投产。新出让用地意向单位可充分使用预受理制度,缩短项目动工前期准备时间,节约资金成本,推动项目早日落地产生经济效益。


◆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李丹丹
◆图/记者 余兆宇 
◆编辑:汪佳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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