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公开招聘水上消防救援站队员15名。其中:战斗员10名、火场文书2名、消防车驾驶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战斗员岗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现役部队退伍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简称:“退伍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地方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为B2(含)以上。
(三)火场文书岗位,具有全日制国家承认的文秘、汉语言文学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2月21日,均为周岁。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酬待遇
(一)享受年人均工资收入约12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消防职业高危补助、月度绩效奖金、国家法定节日补贴、岗位补贴、执勤值班补贴、加班补贴、年终绩效奖金。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从事水上消防救援、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1年2月21日-2021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认真按照《中山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及本人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役证(“退伍军人”需提供)、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互联网3277616561@qq.com(QQ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同时,搜索和添加微信号(“13617991904”,添加到通信录,用于接收有关招聘信息通知),如需咨询招聘有关的其他问题,可拨打座机电话0760-88875119。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60-88875119。
监督举报电话:0760-2388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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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