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人士权益受侵害,中山法援处助其维权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11-06

“感谢法律援助处,
感谢王律师,
你们帮了我们大忙啊!”
近日,
视障人士张先生,
给中山法律援助处送来锦旗。
咋回事?

11月4日,视障人士张先生亲手把两面锦旗送到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和广东广中律师事务所王李朋律师手中,表达对中山市法援处和法援律师的帮助。

一家四口,张先生和母亲、弟弟,三人有视力残疾,其中张先生和母亲更是全盲。张先生与弟弟因视力残疾,在县城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两人前往深圳打工,在一家盲人按摩店当学徒,经过几年的奋斗,两人于2016年在深圳开了一家盲人按摩店。

2019年,因按摩店生意不好,张先生正巧收到中山一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该公司可以通过网络帮张先生的店增加客流量。张先生跟其弟弟商量,感觉可以尝试一下,于是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并缴纳了费用。

但过了一段时间,张先生发现店内的生意并没有好转,认为该公司的宣传方式不到位,不太适合自家生意,于是要求中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退款,但该公司拒绝退款。无奈之下,张先生于2020年9月18日从深圳市前往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请求帮助。

中山市法援处工作人员审查了张先生的资料,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立即指派广东广中律师事务所王李朋律师担任该案的承办人。王李朋与张先生对接后并了解案情,收集现有的资料。

考虑到张先生行动不便,法援律师为了让张先生少跑腿,均是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让张先生补充诉讼资料。11月4日,张先生前往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被告退还80%费用给原告达成调解,本案圆满结案。调解结束后,张先生及家属向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及王李朋律师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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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图/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提供
◆编辑:蓝运良
◆编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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