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互殴,中山一“00后”获刑10个月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8-04

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年仅18岁的务工人员潘某与人殴斗并致对方轻伤一级。记者8月4日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潘某一审被判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0个月。

潘某2001年7月出生,在中山务工。2019年12月17日早上6时许,潘某和王某(另案处理)因琐事与被害人陈某及莫某发生口角并互殴,随后双方被其他人员劝开。接着,陈某从附近小型轿车后备箱内拿出一根棒球棍并上前与潘某及王某继续争吵。

双方再次发生打斗,过程中潘某及王某将陈某按倒在地上撞到路边消防栓受伤(经法医鉴定,陈某伤情属轻伤一级)。作案后,潘某和王某逃离现场。当天下午6时许,潘某在民众镇某酒吧宿舍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今年4月24日,潘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法院一审对潘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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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房耿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彭晓剑
◆三审: 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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