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同餐”共享佳肴,中山火炬高新区创新校园食堂管理
栏目:火炬区 来源:中山+ 通讯员 胡孟 记者 谭华健 发布:2024-04-2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重地,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涉及千万家庭。中山火炬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食堂管理上一直坚持“严”字当头,把校园食品安全和教育教学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在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和饭菜质量上频出新招,想方设法让学生在校吃的和在家一样好。

“师生同餐”
扛起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自2023年6月以来,火炬高新区在原来安排教师代表实行“陪餐制”基础上迭代升级,在全市率先“打通”教工食堂和学生用餐食堂,实现师生餐点统一配送、统一采购,真正做到了师生同菜同价“同吃一锅饭”。校园管理者和教职工作为“消费者”,直接参与到食堂饭菜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中,主动反馈并改进餐食质量,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目前,火炬高新区23所公办中小学已全面落实升级版“师生同餐”制度,做到“一起吃”品味学生饮食、“一起看”监督就餐秩序、“一起聊”收集就餐体验,区教育部门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师生同餐”常态长效。

“师生同餐”,其乐融融。通讯员供图

以“一起吃”为例,“师生同餐”一改过去学生吃“大锅菜”,教师吃“小锅菜”的状况,在饭菜种类和口味质量上一视同仁,让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加入到食堂管理和营养搭配的监督上来。“学校所有的工作都应该围绕学生健康茁壮成长为目标。区教体文旅局去年实施师生同餐制度后,我们学校积极做好老师们的思想工作,他们非常理解也非常支持。现在老师和学生不仅每餐吃得一样,而且通过一桌吃饭,师生关系更加轻松融洽,学校也能及时收集掌握学生对食堂服务的真实想法,以便改善提升食堂饭菜质量。”火炬开发区第八小学后勤主任表示。

火炬开发区第三小学发动全校学生开展光盘争章活动,由少先队组织大队委每天对光盘的队员奖励一枚光盘勋章,学校每月对获得奖章的队员发放奖状、通报表彰,营造出人人争当光盘小卫士的良好氛围。

火炬开发区第三小学发动全校学生开展光盘争章活动。通讯员供图

“食堂自营”
创设条件保障学生营养餐食

2023年9月以来,火炬高新区教育管理部门主动担当作为,陆续推出11所具备条件的学校食堂自营,全过程指导学校落实好自营工作,让学校跨入食堂自营快车道,饭菜质量更有保障,师生总体就餐满意度显著提升。

火炬高新区教育部门采取集中采购“人员”“食材”等服务的方式,尽最大可能压减学校食堂经营成本,为学校提供学生更高品质饭菜开源节流。“开展自营以来,按照区教体文旅局的指导意见,学校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几乎每天都和食材供应商斗智斗勇,现在各种应季食材的价格都熟练掌握,压价砍价毫不心软,我们要求食材供应商在市场询价的基础上再给折扣,在确保品质的基础上能够给学生更多的营养。”火炬开发区第二小学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表示。

学校食材验收和安全检测是一项专业性较高的工作,也是校园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为此,区教育部门要求每间开展食堂自营的学校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独立于统一采购的食堂服务人员,专职对学校师生的饭菜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代表学校对食材进货监督、快速检测和食品的加工操作进行监督,确保食品新鲜、足量。如火炬开发区博凯小学,为了保证食材质量,分管副校长坚持每天凌晨5点会带着负责总务工作的行政和食安员仔细核对食材检测报告,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坚决要求退货,确保端上学生餐桌的每一道食材安全。

目前火炬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均已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通过平台智慧监管,规范学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规范日常巡查、强化信息共享,实现风险防控精准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牢牢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让学生吃的安心,家长放心,社会省心。

“多方协同”
全力铸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师生的“盘中餐”是社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焦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实现“家校协同”“校管协同”,是保障食品安全,提升社会满意度的有力有效举措。

火炬高新区教育管理部门指导该区中小学成立了膳食委员会,行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提高学校食堂管理的透明度。膳食委员会可不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到学校实地参观了解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膳食加工、食物留样、物品采购以及出入、食堂餐具消毒管理等工作情况,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共同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如纪中火炬二中设立家长陪餐席、家长意见收集本,主动邀请对学校食堂有误解的家长到校参观食堂并试吃,消除家校沟通矛盾。

火炬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搭建“校管合作”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聘任了26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担任校外食安副校长,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常态化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协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 谭华健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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