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司法协作助残疾妇女结束不幸婚姻!中山一案例入选全省十大典型
栏目:首页 来源: 记者 黄靖怡 通讯员 江志涛 发布: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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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布广东省2023年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中山市“‘法律援助+支持起诉’精准帮助残疾妇女结束不幸婚姻”案例成功入选。

“法律援助+支持起诉”
助残疾妇女结束不幸婚姻

十多年前,身有残疾的张女士(化名)经他人介绍与卢先生(化名)结婚,并育有一女。

2014年,张女士遭受家暴,向父亲张伯求救,张伯立即报警。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卢先生承认其家暴导致张女士伤残加重并出具不再家暴保证书。当月,张女士取得肢体二级残疾证。随后数年间,张伯探望张女士时发现其身体状况以及精神状态不断恶化,生活已经无法自理、无法正常交流。此外,因张女士身上长期有多处瘀伤,导致患上严重褥疮并伴随营养不良。张伯认为,卢先生长期存在怠于履行扶养、照料张女士的义务以及虐待行为,导致张女士精神障碍。

为有效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帮助女儿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同时争取孙女抚养权,2022年10月下旬,受援人张女士父母代其向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经审查,张女士为残疾人,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决定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广东登都律师事务所曹和平律师承办案件。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还就该案中存在侵犯残疾妇女权益的恶劣行为,通过“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模式,联动报告至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一区检得知该情形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

接到案件后,曹和平在认真听取张伯夫妇的陈述、实地走访了解张女士情况后,结合张女士的精神状态,建议张伯先就张女士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并向法院申请宣告张女士为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争取获得张女士的监护权。为搜集更多有助于张女士离婚的证据,曹和平多次前往张伯家中认真听取陈述并走访社区了解情况。考虑到卢先生的家暴、遗弃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在征得张伯同意后,案件决定采取民刑交叉诉讼策略。

2023年初,曹和平代理受援人正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期间,中山一区检再次依法作出支持起诉的意见书,支持张女士起诉卢先生离婚。起初,卢先生坚决不同意离婚,甚至叫嚣如果离婚就要采取暴力行动。在多方努力之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卢先生同意离婚并放弃女儿抚养权。

法院调解现场。 通讯员供图

构建共同维护
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新路径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处对我触动很大。”曹和平感叹,在这起案件中,大家通过共同努力,成功地为残障妇女提供了及时且全面有效的法律援助,最终帮助她结束了一段不幸的婚姻。“希望通过本案,能够激励和引导更多法律职业共同体投入到法律援助和司法工作中,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多力量,使更多弱势群体得到更多的帮助。”曹和平说。

据了解,2022年7月起,中山市司法局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中山市法律援助处在受理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能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可在尊重当事人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给检察机关,通过“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方式,构建共同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新路径。

这起残障妇女权益被侵害的离婚案件,是该机制的有益探索和积极成果。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维护残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还进一步拓宽和深化了法检司三部门的司法协作渠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及法律效果。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陈彦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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