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米雪梅:建议适当放宽义务教育入学年龄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5-27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话题。一直关注教育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山市霞湖世家服饰有限公司客服部总监米雪梅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希望适当放宽义务教育入学年龄。

“现在的小孩子都很精灵,就算不满6岁,也具备上学的能力了。”米雪梅说,由于儿童生理、心理发育普遍提前,尽管未满6周岁,但在智力上接受义务教育已不存在任何障碍。每年9月,是适龄孩子入学的时间段,限于《义务教育法》“年满6周岁”的规定,很多家长担心孩子不能赶上入学时间,非常焦虑地作“准备”,也产生了一些不良现象。比如,有的家长在8月下旬这个时间点上各显神通,托关系、想办法修改孩子出生日期。有些家长则准备的更加提前,预产期在下半年的,如果满足条件,就提前进行剖腹产,从而出现了一批“开学宝宝”。所有的这些操作,都是为了“抢时间”,把孩子送到起跑线上。

米雪梅说,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上述强制性规定,是要求年满6周岁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却并没有规定,6岁以下不可以入学。为回应群众诉求,安徽、江苏、河南、重庆等地的教育部门,都相继制定了入学年龄弹性化制度,学校可根据剩余学位适当接收未满6周岁孩子入学。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基〔2018〕9号),就明确指出:“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米雪梅建议,从实际出发,本着适应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则,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在明确规定:“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她认为,适当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固然会使义务教育的学位凸显紧张,但也可以倒逼各地政府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缓解学位短缺问题。同时,适当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界限,使之更具有弹性,有利于回应家长诉求,缓解焦虑,一定程度上也能消除社会不良现象。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隋胜伟
◆图/受访者提供 
◆编辑:沙玉兰 
◆二审:韦多加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中山启动防汛(防暴雨)III级应急响应
原创 17314人浏览   202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