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多人可领取!中山发放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3-11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公布数据,我市2020年1月CPI中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9.2%,CPI同比增长7%,达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的物价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压力,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布通知,启动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1月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10.25元/人,28399人符合条件,发放金额共3130989.75元。

据了解,本次价格临时补贴对象为我市2020年1月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残疾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本市同期月均低保标准(1050元/人.月)×本市当月CPI同比百分比涨幅7%×调整系数1.5。据此计算2020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10.25元/人。其中,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共7237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3025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 18137人。2019年12月临时价格补贴发放金额共2491209元。《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将有关价格临时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各补贴对象,并在公示栏公示有关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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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黄启艳 
◆编辑:汪佳 
◆二审:张鹏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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