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减免400多万租金!支持承租户复工复产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3-02

3月2日,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减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非公有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含自然人)2月全部租金和3月部分租金。其中,厂房承租户共19户,土地承租户共22户,商业承租户共99户,减免的租金合计约406.75万元。公告详情如下↓↓

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抗疫期间租金减免的实施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若干措施》,全力支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参照《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实施细则》(中府国资〔2020〕37号),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镇属公有企业,为与租户共克时艰,结合疫情对我镇经济影响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符合文件要求的租户重新制定抗疫期间租金减免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减免对象

承租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土地、物业,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非公有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含自然人)(以下简称承租户)。

凡是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承租户不得享受减免政策。

三、减免标准

享受此次免租的土地、物业包括:经营性土地、商铺、仓库(含保税仓库)、摊位、厂房、办公楼,不包括住宅、车位、基站塔台、广告牌。减免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权费、清保费、广告费等其他应由承租户支付的费用。

根据我司与承租户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0年2月全部租金,减免3月部分租金(厂房、土地减免30%,商业租金减免50%)。其中,对于符合要求的厂房承租户共19户,土地承租户共22户,商业承租户共99户,减免的租金合计约406.75万元。承租户已交纳2月、3月租金的,可顺延减免,确实不能顺延的可申请退款。原租赁合同2020年2月份、3月份为免租期的,租金减免期可顺延。

四、减免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我司认真梳理并通过官媒官网官微公示符合减免方案并电话通知相关承租户。

(二)我司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发放《租金减免通知书》(可使用无接触方式),承租户按照通知要求对减免金额进行确认并签订《租赁补充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减免生效。

(三)我司将严格督促直接承租户以不低于我司减免金额或幅度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户,要求承租户制定详细减免实际经营户租金的方案上报我司审定,并为了加强租金减免落实到经营户,我司将建立核查监管机制,确保经营户享受政策支持。监管电话:0760-86320666


   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郑淑芳 袁旺
◆图+1/记者 徐世球 
◆编辑:沙玉兰
◆二审:张志平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