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了!疫情期间利用口罩诈骗,两人获刑!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2-25

2月25日下午,中山第一法院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刑1年8个月及1年2个月,并处罚金6000及3000元。同时,法院责令两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15600元。

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谢某满伙同被告人魏某强利用疫情期间民众对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在朋友圈散布有大量口罩售卖的信息,由魏某强负责从网上下载大量口罩信息图片,由谢某满通过微信发布出售口罩信息。

1月29日,谢某满在没有口罩出售的情况下,伪造与上家购买口罩的微信聊天记录,骗取居住在中山市的被害人梁某华,为购买12000个一次性口罩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款项共计15600元,并于收款后将梁某华的微信拉黑。1月30日,谢某满、魏某强在杭州市被公安人员抓获。

市第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满、魏某强无视国家法律,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结伙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都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作案工具应予没收。法院结合案情,当庭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罚。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见习生 陈雪琴 通讯员 俞夷超
◆图/市第一法院提供
◆编辑:沙玉兰 
◆二审:张志平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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