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不停供”,市发改局发文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2-22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近日,市发改局印发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于2020年2月17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经电力用户申请暂停、减容等,可追溯时间至2020年2月1日;

二是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三是对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群众如遇电价问题,可拔打12345咨询投诉热线进行反映。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梁浩平
◆编辑:沙玉兰 
◆二审:林志强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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