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住宿保障,发放生活补贴!南区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2-20

2月20日,记者从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为帮助南区企业加强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该区制定了八项措施,包括对来南区就业但暂未找到用工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过渡性住宿保障、发放生活补贴等暖企业更暖员工的举措等,具体如下。

一、自2月19日至3月15日,通过包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企业老员工返回南区,包车费用由南区办事处全额负责解决。

二、2020年2月29日前复工复产的,对已上班老员工按照200元/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防疫健康补贴(按照2019年12月-2020年1月份参保核对)。

三、区属重点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及规上工业企业在3月15日前直接招用首次在南区就业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及以上),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生活补贴。

四、落实中山市“稳企安商”二十条惠企利民措施(协助符合条件企业向市申报)。

1、对重点企业新招人员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重点企业或负责招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2、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由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对积极复工复产且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规上工业企业(国有企业除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急防疫物资生产与服务企业以及高端研发机构等重点企业(具体名单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确定),在2020年2月29日前复工复产的,对已上班员工按照300元/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生活补贴。

五、根据企业的缺工需求,协调云南、四川、广西等地人力资源部门,开设点对点专场招聘。

六、给予新员工交通补贴,对2月29日前首次被南区企业招聘录用的新员工,给予车费报销。

七、对来南区就业,暂未找到用工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过渡性住宿保障至2月29日。

八、为复工企业解决复工所需口罩等防护物资(企业可提前2日向区经信部门申请)。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徐钧钻 通讯员 曾珺
◆编辑:詹琪琳
◆二审:张志平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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