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现病毒变异”?刚刚,广州疾控等发声了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2-19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关于温州籍人士携带变异病毒”的信息被部分网友转发,并被冠以花都区“秀全街”发布的名义。对此,秀全街道办事处发布重要声明表示,秀全街未在任何发布渠道发布过类似信息,也从未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发布。  

针对此事,秀全街已报警,后续由公安部门跟进追查。

此外,针对“温州490例里有40%是全新变异的病毒”的传言,广州市疾控中心2月18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广州疾控i健康”辟谣称,新型冠状病毒未发生明显的变异。  

今天,有关“温州490例里有40%是全新变异的病毒,大家最近别和温州的人近距离接触,温州出现新的病毒,而这新病毒和武汉病毒不一样,疾控中心现在要排查3万多人从温州回广东的这批人”这一谣言在广州地区用户微信群转发。  

我国最新研究表明:新型冠状病毒未发生明显的变异。2020年2月18日,中华预防医学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专家组在中华流行病学杂志上发表最新论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的最新认识》。  

论文明确指出:目前为止,病毒样本之间的全长基因组序列几乎完全相同,提示病毒未发生明显的变异。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监测也表明,不论是环境中分离的病毒,还是前期在人体中分离的病毒,再到近日分离的病毒,均未发现明显的变异。  

提醒  

在此,广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大家,对社会上的传言要仔细辨别,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据悉,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在《广东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指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疫情的造谣、传谣行为。散布疫情谣言,谎报疫情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编造、故意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造谣生事、起哄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编辑:沙玉兰 
◆二审:彭晓剑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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