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投入超2亿元资金!中山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拨付到位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2-18

2月18日上午10时,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第24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林永光介绍财政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医护人员的支持和保障。

截至2月17日,市镇财政已安排投入资金25279.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893.54万元,市级资金13386.87万元,镇区财政资金3999.49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医疗救治、防控物资采购、临时防疫病房建设等。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财政局配合卫生健康局、人社局等部门落实各项措施:

落实疫情防控的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

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医务防疫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在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已制定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实施细则,对国家、省明确规定的医务防疫人员,列为首批发放对象。

提高经组织选派弛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伙食补助

市财政局正商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临时性伙食补助管理办法》,适当提高防疫期间经组织选派弛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伙食补助,费用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

配合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对承担防疫重点任务、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一次性单列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指导单位内部分配方案应重点向担当作为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

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救治的医疗费用保障,市财政局配合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医疗保障政策和操作指引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0]9号)文件,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资金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对确认疑似和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住院医学观察者及新冠肺炎筛查对象的发热门诊患者进一步明确医保特殊报销政策和指引。

为加大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市财政局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预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医保费用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0]6号),对参与药品集团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在原已增拨医保预付资金一个月基础上再增拨一个月医保预付款资金,在此基础上对指定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增加预拨100万元。以后根据疫情防控和救治需要,再增加预拨。

目前已预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9亿元、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000万元,市财政局启动应急拨款机制,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

市财政局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和政策保障工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防控支出的需要。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周映夏
◆图+/记者 黎旭升
◆编辑:袁凤云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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