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买发热咳嗽药要登记,药店不填报后果很严重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2-13

2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医保局获悉,省医保局专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自2月9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在全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需按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据介绍,此举有助于充分运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全面排查发烧咳嗽患者,有效控制感染源。

根据该通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医保部门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数据,每天定时报送省医保局和当地防控部门,同时做好人员信息的保护工作。

值得留意的是,各地医保部门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督促和指导,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内容,对不按规定填报信息的定点零售药店,责令整改,视情况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直至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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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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