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进入庭审界面了吗?”
“原告你的手机要离远一些。”
“请对着镜头出示身份证件。”
2月10日上午10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一场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到场的庭审正在进行。原、被告双方通过手机连接庭审现场,利用“粤公正”平台,顺利实现网络开庭,足不出户完成庭审过程。
据介绍,该案是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原告于2018年10月与被告签订模具加工合同,在原告交付产品后,被告却迟迟不支付货款,金额共计59663元,原告于2019年11月向法院起诉。
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当事人安全,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启用网络开庭的形式进行审理。随后,书记员通过微信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器材、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发送了网络庭审流程,并及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开庭前,法官、书记员与办公室联调人员一起进行了庭前测试,熟悉整个网络庭审的流程。法官还提前通过电话询问了被告的答辩意见以及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因本案争议不大,经过一个多小时,该案顺利完成了庭审过程。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粤公正”小程序、广东移动微法院等进行网上立案、线上诉讼,让当事人充分享受线上诉讼的便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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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倩 通讯员 徐艳
◆图/通讯员 提供
◆编辑:蓝运良
◆编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