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谎报租户信息!沙溪两出租屋被强制实施停水停电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2-09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已进入关键时刻,随着开工潮、返程潮的来临,防疫形势将更加严峻。然而,沙溪镇部分村(居)仍有个别出租屋业主、管理人缺乏危机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甚至瞒报、谎报租住人员信息。

2月8日上午,沙溪镇出租屋防疫执法组火速出击,由镇党委委员曾乃宗挂帅,率住建、公安、消防、城管执法、供电、供水、电视台、属地村委等部门和单位对云汉村、乐群村两户房东失责的出租屋开展联合执法,实施停电停水强制措施。

据悉,位于乐群村景隆街二巷4号的出租屋无人管理、没有落实人员登记,村委致电房东了解租住人员情况时,房东还谎称无人居住。村委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发现有4户共5人在居住。

位于云汉村青云路60号的出租屋房东则只登记报告了12人,但通过入户核查发现实际入住24人,并存在无证入住情况。除此以外,这两幢出租屋亦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其他问题。

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月7日发布的《关于实行疫情管控“十严”措施的通告》第4条:“房屋出租管控一律从严。出租屋及酒店式公寓管控措施必须到位,落实房东主体责任。对于从省外返回中山的住户,房东要按规定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住户信息。出租屋及酒店式公寓出现疫情,而房东没有按规定履行报告责任的,一律追究房东责任。”

当日,按照以上条例,所在村委落实好租住人员入住安置点后,执法人员当场对以上两幢出租屋予以停电停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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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付陈陈 通讯员 沙溪宣
◆图/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汪佳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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