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早于3月1日复工!三乡镇向广大企业发出倡议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2-09

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严峻,正处于关键节点。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月8日发出《倡议书》:从现在起,“四类企业”(即: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 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总部经济企业、上市公司、重点扶持的科技型企业等,可办理备案手续。其他企业(含商铺、小企业等),建议不早于3月1日。

以下为《倡议书》具体内容:

一、按企业类型安排有序复工:

1、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四类企业”(即: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 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总部经济企业、上市公司、重点扶持的科技型企业等,可办理备案手续。

2、第二阶段:2月23日开始,其他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可办理复工申请备案手续。

3、第三阶段:其他企业(含商铺、小企业等),建议不早于3月1日。

二、复工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

2、员工排查到位;

3、设施物资到位;

4、内部管理到位。

三、企业复工需按《关于加强三乡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管理的通告》进行备案审批,未获备案批准复工的企业不能通知员工返岗,若有疫情发生地员工已返岗的,必须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并报三乡镇疾控中心。未经备案擅自复工或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的,以及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徐世球 通讯员 袁旺
◆编辑:袁凤云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AI+LIFE HACKS丨The 107th Xiangshan Study Opens in ZS
原创 11828人浏览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