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山房屋市政工程须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复工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2-08

2月7日,市住建局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春节后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有关复工材料到属地住建部门审核,经同意后方可复工。

1.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2.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

5.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6.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7.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看《通知》全文↓↓

关于2020年春节后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编辑:沙玉兰 
◆二审:张鹏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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