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哄抬物价、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可举报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2-07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更好地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益,助力疫情防控,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市民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防疫物资等7中行为,可以拨打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举报。

据介绍,该院向社会公告7种可举报情形:

1、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防疫物资的;

2、违规处理废弃防疫器材的;

3、非法捕猎、售卖野生动物的;

4、非法销售应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肉类制品的;

5、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6、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违法加工经营食品的;

7、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据介绍,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请记得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请记得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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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隋胜伟
◆编辑:沙玉兰 
◆二审:蓝运良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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