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2月10日复工的沙溪企业,请注意这些事项……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2-05

“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的时间节点不是企业复工的唯一条件。”今日上午,沙溪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在“致沙溪镇企业、务工人员的一封信”中明确表示,企业只有做好了万全准备才能复工、防疫措施到位的企业可以优先复工。   

据了解,确因生产需要于2月10日之后复工的企业,需提前向镇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复工人员花名册等申请复工资料到相关部门(规上工业和员工100人以上企业交由经信局审批,员工100人以下企业交到所在村(居)委会审查再汇总至经信局)。对未符合复工要求的,经信局需告知企业整改到位。

各企业最大程度动员离中山员工不提前返回,凡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中山的企业员工,必须居家隔离14天。各企业要为员工隔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如隔离条件和设施不完善,可以联系经信局协调前往沙溪镇防疫临时安置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复工企业要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一旦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上报沙溪镇防控指挥部(热线电话:87799128,24小时服务),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且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企业还应积极配合做好防控报备排查工作,配合人社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人员情况摸排工作,提供相关人员信息资料及健康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付陈陈 通讯员 沙溪宣
◆图/资料图 
◆编辑:袁凤云
◆二审:张鹏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AI+LIFE HACKS丨The 107th Xiangshan Study Opens in ZS
原创 11108人浏览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