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满足这些情况,公积金贷款延迟还款不计算逾期!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2-03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被隔离职工无法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怎么办?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被隔离的职工以及工作在一线的医护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延迟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在疫情结束后次月补划还款的,不计算逾期。

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到期的职工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贷款资格认证的时效及异地公积金贷款轮候申请提交的时限可以相应延迟到疫情结束次月;单位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职工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到期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也可以相应延迟至疫情结束次月。

同时为减少病毒传染风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呼吁,在非必要情况下建议单位和职工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才办理现场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113.106.9.94/nbp/index.jsp?flg=1)办理缴存业务。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中山公积金)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贷款资格认证、个人缴存信息查询以及租房、住房消费提取等业务。珠三角九市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可在线查询职工的贷款资格认证,无须职工现场申请。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李丹丹
◆图/来自网络 
◆编辑:汪佳 
◆二审:张鹏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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