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复工,中山企业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栏目:首页 来源: 发布:2020-02-01

2月1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6场新闻发布会,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汤荣添在会上表示,不少企业都在关注复工情况。这里明确要求,企业如须在2月9日前复工,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汤荣添表示,按照省政府决定,2月9号后复工这个不是建议,除了例外的情形,这是强制性的规定。

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申请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粤复工。

(3)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4)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管理区管控。

对春节期间处于连续生产状态的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所在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镇区指挥部要加强对其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梁东麒
◆图/记者 黎旭升
◆视频摄制/ 冯明旻
◆编辑:袁凤云
◆二审:蓝运良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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