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劳动仲裁开庭、信访来访接访暂停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1-31

1月3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近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开庭信访接访大厅、群众来访接待等事项有相应调整。

按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可以致电中山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镇区仲裁派出庭进行预约立案,工作人员将如实记录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情况,并为当事人办理预约立案手续。 

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的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全部改期,具体时间另行安排。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另外,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拟于近期到市仲裁院或各镇区仲裁派出庭现场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即日起,市人社局信访接待大厅、群众来访接待窗口暂时关闭,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公告。暂停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及网上信访等方式反映诉求。值得注意的是,仲裁立案及庭审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仲裁参加人确需前来的,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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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服务热线:0760-12333;

来信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

网上信访渠道:访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s.lss.gov.cn/),在首页“交流互动”栏目进行咨询投诉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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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凤云 
◆编审:魏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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