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前均不对外受理业务!市司法局对外服务窗口延期提供服务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1-29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司法局1月29日发布对外服务窗口延期提供服务公告,相关窗口服务在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前均不对外受理业务。

公告显示,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和全市各公证处、市法律援助处和各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2月3日前暂不对外受理业务。

此外,全市各行政复议受理点2月3日前暂不对外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业务,期间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到期的,依法顺延至窗口正式接待群众日。

中山市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社矫分中心)社区矫正窗口2月3日前暂不对外受理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市民如有特殊情况,可致电所在镇区司法所咨询。

关于市司法局对外服务窗口恢复服务时间,市司法局将待市政府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再另行通知。

需要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市民,可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平台办理或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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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
◆编辑:袁凤云 
◆二审:张鹏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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