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为即将出征的中山医疗队筹备物资,市红十字会呼吁……
栏目:首页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0-01-29

记者从红十字会获悉,为打赢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争,中山市将组建医疗队驰援湖北医疗,为更好地救治患者和做好医护人员安全防护,目前中山市人民医院急需一批医疗物资。为此,中山市红十字会向广大爱心人士发出募捐:

一、急需物资及标准

(一)物资种类:

3M(1860)口罩、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连体防护服、一次性隔离衣、镜架(用于防护面屏)、镜片(防护面屏)、防护眼罩、ESD靴套、加长丁腈手套。

(二)部分防护物资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N95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0

医用防护服:《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或GB19082-2009

(三)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医用物资需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装完好,无污损。

二、接收流程

捐赠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中山市红十字会物资捐赠函》(详见附件,含物资名称、规格、保质期、用途及数量);
(扫码下载附件)

2、相应的品质完好、物资价值证明资料(如自主生产要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出库单,有效期在九个月以上;如购买的要提供购买发票及产品技数参数等);

中山市红十字会对接接收方确认需求后,将收货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捐赠方,由捐赠方直接发往受赠单位或中山市红十字会。

三、信息反馈

物资接收方收到捐赠物资,按要求检验并完成清点,向中山市红十会出具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

中山市红十字会以捐赠方填写的《中山市红十字会物资捐赠函》、物资接收方出具的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为依据,向捐赠方出具由国家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制)。

市红十字会联系人:王先生,13822733742;韦先生,13823993188;

中山市人民医院联系人:刘先生 18933301908、1802838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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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徐钧钻 通讯员 罗泳鸣
◆编辑:袁凤云 
◆二审:张鹏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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