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民政部发出的《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精神,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省慈善总会即日起接受热心市民的资金捐赠。
省民政厅日前发文表示,倡导我省各级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全国及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为我省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市慈善总会透露,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单位或个人如要捐资可直接转账汇款至省慈善总会指定账户。市慈善总会也将开放捐款通道接收市民捐赠,全力配合省慈善总会做好本市的善款收支和服务工作。所接收的爱心善款将统一转交广东省慈善总会。广东省慈善总会也将除去定向捐赠外,原则上交由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物资保障组统一调配,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捐赠途径
接收单位:广东省慈善总会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单位:广东省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
帐 号:12110 35160 10037 723(人民币)[18位]
联系电话:13022003055(李小姐)
传真电话:020-83357533
接收单位:中山市慈善总会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单位:中山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分行银苑支行
帐 号:2011028929026424962
邮箱地址:a88550066@163.com
联系人:熊小姐、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59166、13822717126(熊小姐)
地址: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10号A栋3层
注意事项
1、捐款时请注明 “防控新冠肺炎”。
2、因银行划帐时没有地址记录,请爱心人士划帐捐款后务必复印汇款回执,并在复印件上附写捐款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3、如善款捐赠到广东省慈善总会的,请将有关凭证及信息传真到省慈善总会以便邮寄捐赠发票。
4、如善款捐赠至中山市慈善总会,可将有关凭证及信息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市慈善总会邮箱或于2月3日后携带资料到市慈善总会开具捐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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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徐均钻
◆编辑:汪佳
◆编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